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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涉及到请购数量过多时可以附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单子

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⑺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

征得同意后提报采购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⑻ 如果是单一来源采购或指定采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⑼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采购部。

4.  公司物资请购单的提报部门

  

⑴ 公司经营生产的物资、劳务、固定资产、工程及其他项目由生产部门提报;

    

⑵ 公司生活及办公的物资、固定资产、服务或其他生活及办公项目由办公室提报;

  

⑶ 公司各部门专用的物资由各部门自行提报。

   二.  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  请购的接收要点

  

⑴ 采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按照规定填写完整、清晰,检查

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⑵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图纸及技术

资料不全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的原则;

  

⑶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请购物资是否有库存;

  

⑷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2.  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⑴ 对于请购单采购部应按照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处理;

  

⑵ 对于紧急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⑶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⑷ 重要的项目采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3.  采购周期的规定

       

⑴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 1 万元以下的零星采购项目或预算在 1 万元以下可市区采购的

物资及产品的采购周期不应超过 5 天;

  

⑵ 单次采购金额预算在 1 万元以上的项目比价采购,采购周期不应超过 15 天;

  

⑶ 请购部门应按照以上规定的时间提前提报请购单采购部如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时应向领导说明原因;

  

⑷ 遇到紧急采购应汇报公司领导采取快速优先采购的策略。

三.  询价及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