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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013 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50%以上,鼓励高层新建建
筑同步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小城镇建设标准提升―――
 
  以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建设要求,以绿色、生态、低碳的发展理念,省市重点小城镇
的新建建筑必须全部按照绿色建筑的标准打造,并纳入验收考核程序,达不到标准的不
予验收,同时,提倡和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城镇建设项目和村庄改造项目也按照绿色建筑
的要求打造。
 
  多措并举助推绿色建筑发展
 

  建筑节能是 十二五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途
径,当前,我市正处于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重要时期,而建筑节能更是各级政府着力
推进的民生工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更将建筑节能工作
提到了新的高度。
 
  从具体工作来看,2013 年,我市将以绿色建筑行动为统领统筹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实行属地化管理――― 推广绿色建筑,对于促进节能减排、提升居住条件、改善城市
环境等方面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按照简化程序、下放权力的要求,今年我市绿色建筑等工
作将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制度。200 万平方米的绿色建筑任务目标全部分解到各县(市)
区,尽快建立和形成星级标识逐级申报制度。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为实现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今年省、市均加大了对绿色建
筑的资金扶持力度。据了解,今年省级财政对一星级绿色建筑按 15 元/平方米、二星级 30
元/平方米、三星级 50 元/

平方米的标准予以奖励。项目获得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后,可获

得相应星级 30%的奖励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核查实际建设与设计一致的,可
再获得相应星级 30%

的奖励资金;项目获得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后,再获得剩余 40%的

奖励资金。在省级出台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政策的同时,市财政、市城乡建设部门也将在绿
色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高层建筑安装太阳能等方面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与此同时,积
极改进和完善绿色建筑金融服务,尝试多种机制、多种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动员、吸纳社
会力量参与建筑节能工作,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等方面给
予适当优惠。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为保质保量完成好今年的各项建筑节能任务,我市提出,
将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全部交由县(市)区和高新区管理,县(市)区是
第一责任人,市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监督。为增强工作的计划性、条理性,我市还将组织相
关培训,定期召开调度会,跟踪工作进度,目标完成量和措施落实情况将全部纳入目标
责任评价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