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还有另外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那就是比如朱先生在北京实际
缴费不满 10 年,但是他在江苏缴费满了 10 年,他就可以将其养老保险关系
转回到江苏,并在那里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种情况,如果朱先生在全国的四五个地方都工作过,没有满 10 年以
上的原参保地,那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就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
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跨省转移手续简单 一卡行天下
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
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
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9〕6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
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
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
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
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
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