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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核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和建筑间距是否符合原批方案和技术管理规定。

4、审核建筑外轮廓尺寸、高度、层数、使用性质标注是否正确并与原批方案总图一致。

5、审核配套设施,如社区活动用房、物管用房、公厕、门卫、停车位等是否标注完善;规模、尺寸是否合技

术管理规定和原批方案。

6、审核各层建筑的使用功能、开窗情况、平面尺寸、剖面室内外标高、女儿墙顶标高、楼层的出挑情况是否

标注准确,并符合技术管理规定和原批方案。

7、审核建筑立面及造型与方案渲染图是否一致。

8、施工图审查过程中若有设计变更通知单,须将变更通知单与建施总平面图装订在一起,并在施工图审查

 “

章下注明 附设计变更通知单 XX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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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审经办人送交科室负责人复审资料准备要求:

a.建施总平面图一张;

b.附初审意见;

10、待复审后会同拟订的审查意见一并返回建设单位修改。

二、审定人审批工作要求

1、施工图由科室负责人复审及审定,并提出复审意见.

2、施工图阶段的重大调整须经原方案审查的初审、复审、审定人同意.

 

第三节核发的文件资料及注意事项

1、经审核同意核发审定的建施总平面图 2

 

份 (核发的总平图须加盖规划科技术章).

2、经审查须修改的,则将建施总平面图及审查意见一并返回建设单位.( 初审经办人须与建设单位就审查

意见当面沟通、对审批的依据、原因解释到位,避免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