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2012

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   

 

  

   

经 济 法

 

  

   一般普通合伙企业举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举例:

   有限合伙企业举例: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
  

1.组织形式:

——

契约式

不具有法人资格

  

2.责任形态: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

——

人员结构:人员结构相对稳定,普通合伙人变动不自由。

人合性质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
  

1.

 

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

1

 

)合伙人 (

2

 

)书面协议 (

3)认缴或实缴出资(4

 

)名称和场所

 

  【注意】不包括出资限额

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可以是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普通合伙人为组织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出资

1

——

)时间:认缴或者实缴出资

可以分期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