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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年金保险。
  

29、延期年金: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开始领取年金的日期与保单生效日期相隔超过一

年的年金保险。又称递延年金。
  

30、确定年金: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年金支付周期在合同中确定,且年金支付与被保

险人的生死无关的年金保险。
  

31、终身年金: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年龄后按期领取生存保险金,

直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的年金保险。
  

32、返还年金: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保证给付一定次数或者金额的年金,在被

保险人死亡后要继续向其受益人给付剩余次数或金额的年金保险。
  

33、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由保险人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

金的责任。
  

34、主险:也称基本险,指的是可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

  

35、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而必须附加于主险或基本险,用来补充主险的保险范围的保

险产品。
  

36、责任免除: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人不承担或者限制承担的责任范围。

  

37、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8、保单持有人:享有保险合同所有权的个人或者单位。

  

39、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40、被保险人: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

为被保险人。
  

41、附加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受保险合同保障的,处于从属地位的被保险人。

  

42、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3、告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将与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有关的重要事实以口头或

书面的形式向保险人做陈述的行为。
  

44、询问告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就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重

要事实的询问,向保险人作的告知。
  

45、寿险核保:保险人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职业、经济能力和投保动机等因

素进行危险程度评估的核保过程。
  

46、体检:由与保险人签约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从业人员对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

检查的行为。
  

47、免体检限额: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分布确定的一个保险金额上限,如在投保

申请过程中某个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不超过这个上限且无任何告知异常,保险人将无需对
被保险人行进体检。
  

48、生存调查:保险人为了确认是否可以承保或以何种条件承保,而对被保险人或者潜

在的被保险人进行的调查,也包括对领取年金或者养老金后的被保险人进行的调查。
  

49、医学核保:保险人获取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的基本信息,从而评估被保险人是否

达到保险合同所需的健康标准的过程。
  

50、财务核保: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以及投保人的收入水平和既有的财产状况考察投保

人是否有过度投保,是否有保费缴纳能力,从而防范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发生的过程。
  

51、生活方式核保: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生活习惯、嗜好等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承保和

以何种条件承保的过程。
  

52、团体核保: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职业风险情况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承保和以何种

条件承保的过程。
  

53、健康风险评估:对某一个体未来发生特定疾病、或因为某种特定疾病导致死亡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