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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修正我们的思想,不去跟上时代的步伐。

  二、从传统建筑美学走向生态美学

  1

 

.传统建筑设计及美学标准的局限性

  随着自然环境危机对人类的警示,传统建筑设计及评判标准在面临人类越来越高的
生活质量要求和复杂的生态问题时其局限性就显现出来。面对当今建筑这样一个超越形式
与功能的复杂系统,传统建筑设计及评判标准由于缺乏对环境、生态和与建筑相关的自然
的深刻认识,使得我们对建成的建筑及城市环境对外部系统大自然未能有良好的作用,

 

因而其生态效益由于环境污染等问题而微乎其微。

  从生态出发的建筑设计不同于传统的建筑设计,是将建筑视为一个人工生态系统,
一个自组织、自调节的开放系统,是一个有人参与、受人控制的主动系统。其侧重研究的并

 

不是单纯的形式问题,而是建筑系统的能量传递和运动机理,其目标是多元的。

  2

 

.自然美学和生态美学

  建筑,凝结了建筑师的情感。在传统(自然)美学中,它强调形式与功能的结合,注
重体量、色彩、比例、尺度、材料和质感等视觉审美要素及空间给人的心理感受。具有代表性
且为世人所传诵的作品皆出自大师之手,因为他们独具各自的风格,美妙的构图、精致的
比例、完美的空间组合无不给人美的感官享受。显而易见,这种偏重审美的评判取向均是
以人为衡量的标尺的,它为了人类而美。然而,实际上建筑并非只为人而美,它包含着自
身的价值。汉斯·

萨克塞指出: 物体的美是其自身价值的一个标志,当然这是我们判断给

” 

予它的。但是,美不仅仅是主观的事物,它比人的存在更早。

  在自然中,众多生命与其生存环境所表现出来的协同关系与和谐形式就是一种自然

的生态美。 空气、水、植物在生命维持的循环中相互协调,这本身就是美,并创造着美。
建筑师的创作是一种人工环境的创造,如果我们不否认当代建筑设计的最高目标应该是
创造出可持续发展的人工生态系统的话,那么在建筑这一人类基本生存的环境中,我们
也完全能够在遵循生态规律和美的创造法则的前提下,借助于建筑师的生态观念、高超的

 

科学技术和结构手段,进行加工和改造,创造出具有生态美学标准的人居环境。

  3

 

.建筑审美的生态美原则

  如若从生态美学的角度去研究建筑审美的标准,那么生态美学的三个特征(或称原

 

则)应是建筑评判的尺度。

  生态美学的第一特征,生命力。生态美是以生命过程的持续流动来维持的,良好的生
态系统遵循物质循环和能量守恒定律,具有生命持续存在的条件。如果这一生命持续存在
的条件不具备或是被破坏,诸如因建筑的营造造成了景观的破坏、环境的污染、能源的巨
额耗费等等,那么这一建筑显然是没有生命力甚至是具有破坏力的,也就根本谈不上美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