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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期间,一些最新的国际先进技术和理念业已进入我国,而且,在我国工程技术
领域中,技术人员对新知识、新技术如饥似渴的追求驱使下,很快就把这些最新技术学习
到手,并应用于工程实践之中。几年实践之后,一批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而且建成后运转
良好的智能建筑已经出现,它们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经过实践的锻炼,我国的
技术队伍趋于成熟,若干国外的知名品牌产品的进入我国,缩小了我国智能建筑行业与

 

国际水平的差距。但是,我们的管理工作还是跟不上迅速发展的行业形势。

  一个重要的标帜是在 1997 年 10 月,国家建设部颁布了〈97〉290

文件,即 建筑智能

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 ,这是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智能建筑管理的第一个文件。
它宣布了政府决心对这个行业进行管理和整顿,以使这个市场更加合理和规范。应当说,
这个文件的颁布对于这个行业来说:是从粗放到规范管理的一个里程碑。尽管它由于体制
和管理运作等方面的问题,在实施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它明确地指出了智能建筑建

 

设发展中的一些重大管理问题,即:

  1

 

、明确地界定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内涵。

  2

”  

、明确了由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工作 。

  3

 

、规定了智能建筑工程项目的立项程序。

  4

 

、明确规定了智能建筑设计的指导思想。

  5、明确规定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应由该建筑建筑物或建筑群的工程设计单位

 

总体负责。

  6、智能建筑的设计工作必须由具有甲级设计资格的设计机构进行设计,必须由取得

 

专项工程资质的系统集成商进行深化系统设计。

  7、系统深化设计必须在与设计方案协调统一的条件下进行优化设计和系统调试,对

 

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

  8

 

、智能建筑投入运行一年后将对工程进行评估。

  以上这些文件的基本内容应当说是概括了有关智能建筑的领导体制、内涵、技术、归属
关系、责任、标准、评估等重要问题,除近年国际技术动向上,智能建筑的内涵有所扩展之
外,其他的管理概念和办法都是正确和及时的,但是,若干条文有待近一步充实和补充

 

细节。尽管如此,这个文件对于行业的有序和健康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协助政府对行业的领导和促进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部勘察设计司成立
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专家工作委员会,作为政府的参谋、顾问和助手,同时为全行
业提供服务。成立两年多以来,进行了许多活动,对市场的规范化,技术标准的制定,技

 

术的交流和普及,参与国际交流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