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施工一项工程,必须在参与施工的不同层次的人员范围
内,进行不同内容重点和技术深度的技术交底。特别是对于工
程重要部位、特殊工程和推广与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
结构的工程项目,在技术交底时更需要作内容全面、重点明确、
具体而详细的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程序是:设计交底→承包
商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交底→各施
工班组长→操作人员。
2、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报验认可制度
首先承包商填写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要求附有三证
[生产许可证(或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复印件必须
注明抄件人且由有资格的供货单位加盖公章)、检验报告单
(检验报告单的复印件必须注明抄件人且由有资格的供货单位
加盖公章)],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对照《承包合同》认可后,承
包商方可采购和将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运抵施工现场。进场后
由承包商、业主、监理三方检查验收,外观、堆放、保管符合要求
后,再由承包商检验人员在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的见证下进
行试样的随机抽样送检,承包商及时将报告资料提交现场监理
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有疑
问时,应再次抽样送其他合法的试验单位复检,合格后方可用
于工程施工。
3、 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隐蔽工程和重要或关键工序
的质量报验认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