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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近一年内年终考核无 C、D 级者方可参加续聘或升级。

四、评定组织

1、由人资处组织成立技师评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事业部分管负责人、生产分管负责人、生

产各部门负责人、人资处负责人、

2、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资处,负责组织工人技师资格审核,技师的聘用及聘后管理工作。

五、评聘办法

1、技师聘期为 3 年,

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经综合考核合格者,可以

继续聘任。

2、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聘任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存入档案,作为续聘

或不再聘任的依据。

3、结合本人聘期内实际完成本职工作(德、能、勤、绩)的情况予以考核,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岗

位职责、任期目标,加强考核。

4、等级提高需从新依照评定程序进行。

六、评聘程序

1、由符合应聘和提升等级条件的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工人技师聘任申请登记表》(见附

件);

所在部门组织进行初评,对综合考评合格的,向人资处推荐评聘人选。

2、初级技师由各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聘任意见,报生产分管领导审批,报人资处审核后 ,

经公司批准后进行聘任。

3、技师由各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聘任意见,报人资处审核后,报生产分管组织联评,经

事业部领导审批,经公司批准后进行聘任。

4、中级技师技师由各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聘任意见,报人资处组织联评,召开工人技师

评聘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应聘者工作报告,并进行投票表决,对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票

数者,报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聘任。

七、技师职责

1、在生产工作中解决本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

2、中级技师每年需要编制或修改一份生产作业指导书;

3、无保留地传授技艺,担任技术工人的培训工作;

4、在生产工作中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工作岗位的任务和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5、服从公司抽调,协助其他分厂或部门完成急、难任务;

6、纠正本工种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损产品质量的操作。

八、技师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