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生产记录填写标准操作程序
编码:SOP-PM-002
页码:
1/2
版本号: 第 1
版
颁布日期:2002 年 11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02 年 12
月 1 日
复制份数: 7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部门:生产部
颁发 部 门 : 质 量保 证
部
复制号:
1 目的:建立药品生产记录填写的标准程序。
2 范围:适用生产车间的生产记录(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填写。
3 责任者:岗位操作人、车间班组长、工艺员、车间主任、质量保证部负责
人。
4 程序:
4.1 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或班组长,工艺员审核
并签字。
4.2 批生产记录由班组长分段填写,车间工艺员汇总,车间主任审核并
签字,跨车间的产品,各车间分别填写后,由质量保证部指定专人汇总,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4.3 填写生产记录注意事项
4.3.1 内容真实,记录及时。
4.3.2 字迹工整、清晰,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4.3.3 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
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4.3.4 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
“——”
“ ”“
”
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 或 同上 表示。
4.3.5 品名不得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