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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产记录填写标准操作程序

 

  

编码:SOP-PM-002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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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第 1

 

颁布日期:2002 年 11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02 年 12

月 1 日

   

复制份数: 7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部门:生产部

颁发 部 门 : 质 量保 证

复制号:

1  目的:建立药品生产记录填写的标准程序。

2  范围:适用生产车间的生产记录(原始记录、批生产记录)填写。

3  责任者:岗位操作人、车间班组长、工艺员、车间主任、质量保证部负责

人。

4  程序:

4.1 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或班组长,工艺员审核

并签字。

4.2 批生产记录由班组长分段填写,车间工艺员汇总,车间主任审核并

签字,跨车间的产品,各车间分别填写后,由质量保证部指定专人汇总,

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4.3 填写生产记录注意事项

4.3.1 内容真实,记录及时。

4.3.2 字迹工整、清晰,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填写。

4.3.3 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

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4.3.4 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

“——”

“ ”“

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 或 同上 表示。

4.3.5 品名不得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