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重点解析]

  注意这里负责的主体,既包括当事人也包括单位。

  二、勘察单位的质量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0

条规定: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

果必须真实、准确。

  [重点解析]

  勘查单位的文件直接指导后面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如果不真实、准确将对后续工作

质量带来隐患。

  三、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1.科学设计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1

条规定: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

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重点解析]

  如果设计单位不依据勘查成果文件设计,则会使得设计成为无源之水,质量自然无

法保证。

  2.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2

条规定: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

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的标准。

找建筑资料,就上一览建筑文库

http://wenku.job1001.com/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