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持有规定的资
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三、监督机构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核查工程项目监理规
划及监理实施细则。重点核查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所确定的旁站监理的关键部
位和工序,以及旁站监理的程序、措施及职责等。
四、监督机构应抽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质量保
证体系审查的记录及其他有关文件,以核查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
质量管理体系审查的情况。
五、监督机构应抽查旁站监理记录,将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结论
与现场抽查的实际情况对比,以核查监理企业履行旁站监理责任
的情况。
六、监督机构应抽查以下主要监理资料,以核查监理企业根据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的
情况:
1、监理企业签认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2、监理企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确保关键部位和工序工程质量
措施的审查记录;
3、监理企业签认的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单、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4、监理企业对施工企业试验室考核的记录,以及有关见证取
样和送检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