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员 2 人、造价员 2 人、机管员 2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劳管
员 1 人。
加 1 人。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
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
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注:1
、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当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为 2 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施工配备。
二、济南市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
工程
类别
工程规模
(M——对于公共建
筑和厂房,为单位工
程建筑面积;对于住
宅小区,为小区总建
筑面积;单位:
m
2
;
N——工程造价;单
位:万元)
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单位:人)
基础阶段
主体阶段
装饰阶段
总监 专业
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总监 专业
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总监 专业
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公共
建筑
及
厂房
M≤10000
1
1
2
1
2
2
1
2
2
10000<M≤30000
1
1
3
1
2
4
1
2
3(2
)*
M>30000
以 30000m
2
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 30000m
2
,各阶段专业
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增加 1 人,不足 30000m
2
时按 30000m
2
计。
住宅
小区
M≤60000
1
1
2
1
2
3
1
2
2
60000<
M≤120000
1
2
4
1
3
5
1
3
3
M>120000
以 120000m
2
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 30000m
2
,各阶段专
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增加 1 人,不足 30000m
2
时按
30000m
2
计。
市政公用
工程及
园林工程
N≤1000
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2 人。
1000<N≤5000
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3 人。
5000<N≤10000
总监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监理员 5 人。
N>10000
以 10000 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 5000 万元,专业监理
工程师、监理员均增加 1 人,不足 5000 万元时按 5000 万元计。
注: 1、工业建筑工程在满足国家、省有关要求的情况下,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表中总监须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由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获取得济南市地方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
理员由取得山东省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从业能力证书的人员担任。
3、表中加*处,括号外数字适用于公共建筑,括号内数字适用于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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