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运行小指标竞赛每月评比一次,每月 8 日前公布上月各班组小指标
完成情况,根据各小指标排名情况分别报公司申请加奖并同时在运行岗位
进行公示。
6.2 小指标竞赛细则可以根据实施情况作必要的修改,若有疑问和问题及
时汇报竞赛领导小组。
七、考核细则和方法
7.1 根据每个月两台脱硫设施的吸收区用电量、增压风机用电量、浆液循
环泵用电量、氧化风机用电量、用水量的总量除以每个月两台脱硫设
施对应的 SO
2
减排量得出的 5 个系数,依照系数高低排名,系数
越低,则得分越高(见表 1 )。
7.2 脱硫效率起评基准点为
92% ,每超过
0.1% 加
1 分,由于运
行调整不当,脱硫效率低于
90% 持续
5 分钟发生一次,扣 1
分,按次数扣至 0 分为止;若由于运行调整不当,脱硫效率持续低
于
90% 超过
15 分钟,则此项考核分为 0 分(见表 1 )。
7.3 浆液
PH 值按照
PH 实际控制控制值排名次,原则上 PH 值控
制越低 ,得分 越高, 但
PH 值最低 不得小 于运行 规程规 定的
5.2 ,最高不得大于运行规程规定的 6.0 。若由于
PH 值控制不
当大于 6.0 ,而且持续时间超过 1 小时,每发生一次,扣考核分
5 分(见表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