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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成本很低。借款后彼此能保持较频繁的接触,对借款者的生产活动和资金使用状况等信
息也很清楚,收集和处理贷款的监督成本和跟踪成本也较低,从而降低了整个金融活动
交易成本。农户发生的民间借贷金额普遍较小,一般都在万元以下。而企业的借贷规模一
般较大,一般在 10—30 万元之间。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民营中小企业的规
模日益扩大,需要的资金不断上升,融资金额也随之攀升。

  (五)金融覆盖率高

  民间金融由于其特有的优势,在农村广泛存在着。调查发现,在张家口的农村地区,
不管是经济较繁荣的地区,还是位置偏僻的地区,民间金融都普遍存在,有的地方还十
分活跃。在农副业发展较好的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市场覆盖率更高,如蔚县东辛庄村,
201 户农户中多数家庭从事养猪、养羊和经营小煤厂,2006 年有 90%以上的农户发生过民
间借贷。

  (六)规模与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和贷款需求满足度密切相关

  农村的中小企业贷款大多缺乏必要的抵押和担保,而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却比较大,
正规金融出于对风险和成本的考虑,一般不愿意将资金贷给他们,民营中小企业的资金
主要依赖于民间金融。因此,民营企业发展水平较高而正规金融对其资金需求的满足度低
的地区对民间金融的需求越大,民间金融也越呈现出组织化和规模化。

  (七)公开程度逐渐上升

  随着农村资金需求的不断扩大、政策管制的松动和金融改革的推进,民间金融内部和
外部的环境都已有所改善,社会承认和认可的程度提高,以借贷为主要收入来源,资金
实力较为雄厚,能够满足较大额度农村资金需求的民间金融组织大量出现,民间金融正
在由隐蔽的地下状态向半公开化甚至是全公开化程度转变,农村民间金融进入了一个新
的发展时期。

  二、民间金融的发展前景

  通过对民间金融现状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民间金融能够在夹缝中生存下来,说明
它本身就有市场。随着市场的发展,正规金融体系远远不能满足整个经济发展的要求,就
会出现一支新的金融体系,一些新的金融组织,或者一些新的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特点
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融资安排,不是对正规金融的拾遗补缺,
而是一种必要的金融方式。笔者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对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发
展前景作出以下几种设计。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中国的小额贷款在 20 世纪 80 年代就已经出现了。这些小额贷款试点没有实现真正的
自主经营,主要是强调公益扶贫性质,而忽视了其商业性,所以绝大部分没有维持太长
时间,能赢利者不到 1%,其中大多是因资金困境而中途夭折,这也与政府当时严格控制
金融业的背景有关。政府对金融业的严格限制在 2005 年发生改变,央行第一次提出,在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同年 12 月 27 日,第

” “

一批正式注册的新型民间商业性金融组织 晋源泰 和 日升隆 两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
山西平遥县率先成立。通过对这两家小额信贷公司运行一年多的观察可知,作为商业性的
民间金融机构,一定要体现盈利性和商业性,机构由市场和股东会说了算,而不能只由
政府或监管部门决策。小额贷款组织应该主要是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贷款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