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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等任何工作。
在工程师站所进行的参数修改或组态修改工作,必须由操作授权人员使用自己授权的用
户名登录并进行操作,操作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存盘,同时必
须填写逻辑修改参数调整记录。
在工程师站操作完毕后,应退出自己的帐户到初始化环境下。如发现工作完成后,长时间
不退出的,由专业进行考核。
1.5 软件管理
i.

总则:工程师站及历史站的软件(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及应用软件)是设备运行的安

全保证,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为了保证 DCS 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非法改动计算
机软件及病毒进入计算机,软件只允许经授权的热工人员进行工作,任何其他人员,未
经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计算机进行任何软件的删除、拷贝、修改等任何工作也不得
随意退出或进入系统。
应用软件可由获得相应授权的热工人员在履行必要批准手续后进行软件修改及软件备份
工作。
1、 DCS 系统的软件备份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禁止在办公电脑上安装使用;
2、 非 DCS 系统的工作人员禁止使用 DCS 系统的软件;
3、 DCS 系统的软件备份按分类一式两份,均以光盘为介质;为了在网络上使用方便,
在各工作站的硬盘上做好实时工程备份。
4、 外来人员携带的软盘、光盘、U 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未经工作人员允许和病毒扫描,
禁止在任何 DCS 计算机上使用;
5、 禁止在任何 DCS 计算机上安装游戏及与生产工作无关的软件;
6、 DCS 系统使用的杀病毒软件应 15 天升级一次;
7、 从网上下载的工具软件在使用前进行病毒扫描,确定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8、 对修改过的工程组态,及时进行备份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