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的绿色生资抽检工作职责:
1. 制定全国抽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2. 确定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测单位承担绿色生资产品抽检工作,
作为绿色生资定点监测机构;
3. 组织开展全国的抽检工作;
4. 下达年度抽检计划(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检测项目、加
检项目及其标准、时限);
5.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生资安全性评估的有关信息,或
接到举报发现生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组织绿色生资专项
检测;
6. 指导、监督和考核各监测机构的抽检工作;
7. 依据有关规定,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做出整改或取消绿色
生资标志使用权的决定,并予以通报或公告;
8. 及时向省绿办和监测机构公布有效使用绿色生资标志企业
及其产品名录。
(二)省绿办的绿色生资抽检工作职责:
1. 向协会推荐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经协会审核备案后,
承担绿色生资产品抽检工作;
2. 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3. 配合协会及监测机构开展绿色生资抽检和专项检测工作;
4. 向协会提出绿色生资抽检工作计划的建议;
5. 根据协会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出的整改决定,督促企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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