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审核程序、标志许可条件及有关管理规定;
3. 具有开展绿色生资审核、现场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所
需的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4. 身体健康,适应从事企业现场检查工作。
(二)教育和工作经历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三)专业知识
注册管理员应掌握一定的绿色生资相关专业知识。
(四)培训经历
申请注册管理员应完成协会或协会委托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
构(以下简称省绿办)组织的管理员课程培训,并通过考试,取
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七条 申请注册的高级管理员应取得管理员级别注册资格
两年以上,并至少完成5个绿色生资企业的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八条 申请人自愿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附本办法规定
的有关材料,经省绿办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协会。
第九条 申请人与协会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不泄露申请使用
绿色生资标志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第十条 申请人应签署个人声明,声明其保证遵守绿色生资
管理员行为准则及绿色生资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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