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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完井井身质量不符合钻井设计要求时,立即以指令形式暂停钻井队实施下道

工序,同时下达备忘录,并及时将情况汇报甲方和监督中心,等待处理意见。

2、定向井

(1)审查定向井施工人员制定的全井定向施工设计和各阶段的施工技术措施。其中各

定向参数必须符合钻井设计书要求。

(2)认真分析定向人员提供的定向工作日报,及时掌握井眼轨迹状况,并跟踪作图。

(3)监督定向人员严格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轨迹跟踪测斜。

(4)完井时,对既有定向多点数据,又有电测井斜数据时,驻井监督必须认真审查,

两者均符合设计书要求,以定向多点数据给予确认。若其中有一项未达到钻井设计书中要

求,以指令形式暂停钻井队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并及时向甲方和监督中心汇报,等待处理

意见。

3.2 钻井取心

1

、要坚决贯彻 工程服从地质 的原则,监督钻井队严格按设计的层位、井段和地质要

求的深度实施取心作业。

2、监督钻井队作好取心前的井眼、钻头、工具、附件、组装和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3、监督钻井队在取心过程中,严格执行取心的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4、做好取心作业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5、观察所取岩芯的形状、丈量长度并做好记录。岩心收获率的计算,执行建设单位和钻

井设计中规定的标准。

3.3 油气层的保护

1、监督钻井队严格执行井控管理规定中的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验收制度。

2、钻开油气层前,监督泥浆人员按设计在钻井液中加入足够的保护油气层的处理剂。

3、监督泥浆人员严格控制钻井液密度在设计的范围内,若需变更,钻井公司必须以书

面形式申报甲方,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在紧急情况(如井涌、井喷、严重井塌)

下,要督导钻井队立即采取措施。科学调整钻井液密度,并将施工情况及时向甲方和监督

中心汇报,在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甲方和监督中心。

4、督导钻井队加快钻井速度,减少对油气层的浸泡时间。

3.4 钻具使用的监督程序

1、监督、检查下井钻具、接头、工具等的机械性能、几何尺寸等是否满足本工序施工工艺

的要求。

2、监督钻井队作好钻具、工具、接头下井前的检查,如丝扣、公母接头的磨损,管体弯

曲等。特殊工具下井前必须绘制示意图,注明尺寸。

3、监督钻井队在钻具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倒换钻具、错扣。深井、定向井尤为重要。

4、监督钻井队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如:泵压下降、溜钻、顿钻,要建议起钻检查。当

井下出现复杂时,要求操作人员不得猛提、猛顿、强扭等。

3.5 钻井液的监督程序

 1、监督施工单位按钻井液设计施工,钻井液密度的改变须经甲方同意。遇有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