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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

其他城镇企业。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各地相关规定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规定缴
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依照本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规定所称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外商
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第七条(四)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失业
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一)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
  (二)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坐落在城镇的其他企业及其职工;
  (三)城镇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上述用人单位人员失业,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和人员,不适用本条例。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
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及其在职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
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参加失
业保险。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