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
其他城镇企业。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各地相关规定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规定缴
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依照本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规定所称城镇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外商
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第七条(四)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失业
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
(一)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
(二)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坐落在城镇的其他企业及其职工;
(三)城镇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上述用人单位人员失业,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和人员,不适用本条例。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
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 及其在职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适用本条例。
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
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按照本条例参加失
业保险。
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其中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