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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出纳员工作的内部与外部监督,推动职业道德的健康发展 出纳员的监督体系
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外部监督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组成。内部监督是指各单位经
常对出纳员的工作情况依法进行检查,从中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对发现
的出纳员舞弊的典型案例要曝光,并依照《会计法》严肃处理。外部监

中国

§家审计机关、

财政、税务等执法部门要各尽其责,相互协作,形成政府监督合力,并建立高素质的、管
理规范监督队伍,履行社会监督职能。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推
动出纳员职业道德的健康发展
(五)加

法律

§

 

宣传和约束,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现金出纳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

法》是我国规范和约束会计行为的最高法律,必须加大《会计法》的执法宣传力度。同时应
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法规体系,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及配套制度;对一些行业性、
地域性较强的出纳员业务要尽量在有关法规中予以明确,以减少出纳员执行过程中难以
把握的问题,增强其操作性;增加对出纳员舞弊行为的惩治条款,促使出纳员及单位领
导人增强法制观念,懂法而不盲从,从而促进出纳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六)加强出纳员职业道德修养 出纳员道德水平的提高固然离不开道德

教育

§,同时也

离不开出纳人自觉的道德修养,要使职业道德教育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取决于道德修
养的自觉程度。因为道德不同于法纪,道德不是强制的。道德通过内心信念力量的作用,
反映为人们自觉的行动。没有出纳员道德上的自我修养,仅仅靠外在力量,即用法律﹑规
章﹑制度去强制出纳员应该怎么做,很难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