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的管理应该是每一位管理者的职责,其专职管理岗位为人力资源
部员工关系专员。
第六条
员工关系每期所做的满意度调查,作为各部门改进管理的依据,以后还可
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指标之一。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七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所聘员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公司员工都
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所有新进人员必须在入职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员
工上岗时间,签订范围为上月所有新进人员与原合同到期需续签人员。合同期
一般员工为两年,管理层员工为三年。
第九条
调动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调出公司负责收回原劳动合同,调入公司负
责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领导,由双方协商
是否续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
将按照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另一方结果,并按规定办理不续签的人事手续;双方同意续签劳
动合同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
前30天申请。
第十二条
双方出现劳动纠纷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实际表现,代表公司处理劳
动纠纷。
第四章 员工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专员与行政部行政专员及其他部门自愿者1-2名,共同组建员工
活动小组,负责组织各种活动小组,如篮球组、羽毛球组等,目的是增强员工之间、部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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