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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使用图。设计修改图、修改通知单应编入图

纸目录。

3.2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施工设计说明、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可组成首页,当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内容较多时,此表可放置次页。

(1  

) 施工设计说明(详说明要求)。

(2  

) 补充图例符号及主要设备表。

注明主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主要电气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柴油发电机

组、开关柜、配电箱、插接式母线等。

3.3 电气总平面图

(见 2.3)
3.4 变、配电站

(1)变配电主结线图;

绘制从高压电源进线,直至低压母线段的主结线图,并应表达一、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

及相应联锁控制的要求。标注变压器及发电机的编号和容量,母线段编号及电压等级。

(2  

) 高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

仪表)等型号、规格、整定值等参数。

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

电流、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号或继保要求。

(3  

)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可选用标准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进行修改时,应

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内容。

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箱(柜)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

规格和要求;

应有盘(柜)外部电缆连线图、标明连线编号、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
(4  

) 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规格;变压器及柴油发电机组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

断路器、互感器、电工仪表( 包括计量仪表)等型号、规格、整定值等参数;

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Kc 和

CosΦ

 

参数、计算电流、导线或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 当选用分格式开关

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

(5  

) 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母线槽、电缆桥架、支架、地

沟等平、剖面布置,标注层高、标高、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示标准图编号、页
次。

  标示进出线回路编号、外引控制电缆编号、敷设安装方法。
(6  

) 照明及接地图

应绘制照明和接地装置平面图,并标明设备及材料的规格,接地装置敷设方式和要求,

标明所涉及的标准图和安装图的编号、页次。

(7  

) 相应图纸说明

  图中表达不清楚需要说明的内容,可附在图中。
3.5 低压配电干线系统图

以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配出线开始,宜至第三级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

制,应标注配电箱位置编号、回路编号,接地干线规格。

3.6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控制原理图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示箱编号,进线回路编号;标示各元器件型号、规格(包

括整定参数);配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

提供控制原理图;供电回路宜标明用电设备名称; 配电箱应标注总负荷计算数据 Pe (或
Pjs)、Ijs、Kc、CosΦ 等参数。终端配电箱应标注分路负荷计算数据 Pe (或 Pjs)、Ijs。

3.7 配电平面图及照明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