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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削弱了监督的力度。另一方面许多政府项目投资与建设、建设与管理混为一体,行政行
为直接融入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常常是政府直接组织项目建设,行政权力过度集中,在
工程质量、财务管理、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
运动员,

形成了 越位 ,“

 “

越位 的同时又存在着 缺位 ,最终结果是导致项目投资效益低下,

 

严重影响工程质量。
  2 

 

加强建筑业管理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建设法规。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产业部门,积极发展建筑
业,既要有行业的自身建设,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创造一个有利于建筑业发展的内外环
境,又要着重在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转变机制、强化素质上狠下功夫。只有制定一套完整
的建设管理法规,才能使建筑业各个方面存在问题得到根本性控制,保证建筑业逐步走
上健康发展的轨道[2,3]  

  (2)整顿建筑市场。首先,要执行好建筑业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把住立项和招投
标关口。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等,依据价格政策、计价办法、取费标准编制标书,认真审
查确定标准,按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实力,公平竞争,提高招投标的真实性和透明度。第二,
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合同工期、质量等级完成该工程项目。对不履行合同或连续几个工
程都达不到要求的,就不允许承建新的工程或年审吊销资质证书。第三,建筑业管理部门
要制定相关政策,严格控制压低工程量、压缩工期、层层转包和分包现象。第四,严格审查
集体和个体建筑队伍的资质,保证其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符合规定要求[2,3]  

  (3)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监理化保证体系。监理部门具有代表政府监督的职能,直接
控制工程的施工进度、工期、质量、工程变更、进度款的拨付和决算,对于建筑材料等也都
有权监理,肩负着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向管理的重任。所以,建设管理监理化,是规
范建筑施工的最可靠的保证。必须不断强化建设监理的功能与作用,坚定不移地走建设监
理化之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也是监理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

 

基本要求。
  (4)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涉及建筑市场各方面的经济利
益关系,也将对整个国民经济改革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必须

 

在有相应配套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
  第一,转变造价管理部门职能,改变管理方式。招投标管理部门主要管市场、业主、设
计、施工队伍的准入市场的行为,而造价管理部门则管合同的计价方法、造价条款、市场、
价格信息、造价中介咨询机构和队伍等等。就目前状况看,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
阶段,市场运作机制发育还很不完善,放开价格,由市场定价还须相当一段时间。但我们
必须从改革、发展的角度看定额,它要符合建筑市场的发展。当前定额管理的重点应放在
动态管理上。继续完善价差调整管理办法,定期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和材差调整系数,还可
定期发布实际工价水平,供承发包双方协调人工费补贴之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技术装备
能力和管理水平编制企业定额,参与市场竞争。今后造价管理部门更多要做的工作是对政
府发布的价格政策的解释,协助政府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分部分项名称,
统一计量单位,使发承包双方在工程量计算方法上有统一的术语和内涵的理解等等[4]  

  第二,提高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竞争力。1、为解决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虚假
信息的状况,国家应尽快制订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专业责任赔偿办法。为此,必须采取以下
措施:(1)建立责任赔偿制度,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或机构产生错误(无论是主观或客观)

后都要进行赔偿,同时也要建立专业人士或机构的 专业责任保险 制度;( 2)建立行业

自律机制,中价协应成立 造价工程师学会 ,对出现重大错误的专业人士或机构要予以

公布(类似 黑名单 制度),并在下一期注册或年检淘汰出局。2、为解决国内大多数具有
垄断地位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企不分、责任有限的状况,国家应尽快要求各类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