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市场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按照 制定政策,加强

 

监督,提高信誉 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筑企业信誉制度建设。
  1

 

.积极营造良好的信誉环境

  制定和完善建筑市场规范统一的建筑企业信誉制度,建立和完善为建筑企业提供信
誉服务的联合诚信中心,配套建立为企业服务的基本评价系统和信誉风险防范、监督管理
与责任追究系统,构造符合建筑企业现状的信誉制度基本框架,提升企业信誉水平,提

 

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2

 

.建立统一的企业信誉评估体系

  鉴于各个银行对企业信誉评定方法、评定等级的差异,有必要由建设银行牵头,在各
商业银行的信誉评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完整统一的对企业信誉进行评估的制度和
评估体系,由建设银行管理的中介机构负责实施。信誉服务中介机构提供信誉服务,要履
行客观、公正、公平、规范的职责;开展评估评级服务,其评级标准和评级方法应科学、公
正,符合国际惯例。条件成熟时成立建筑信誉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行业标准,规
范行业内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对信誉记录良好的建筑企业,有关部门可在信誉担保、
贷款贴息、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对有严重失信记录的建筑企业,由信誉信

 

息服务中心定期披露失信企业名单及行为。
  3

 

.建立建筑企业信誉服务中心

  鉴于目前多方进行的信誉登记与信誉管理,有必要根据现行的企业代码制度,在现
有的法律框架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下,通过从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其它部门、中介机构收
集企业信誉信息,依托某一政府部门,建立建筑市场统一的企业信誉服务中心。在此信誉
服务中心,建立企业信誉档案,构筑统一的企业信誉服务平台,实现对企业信誉进行调

 

查、监控等。
  企业信誉信息的提供部门和单位(包括企业),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因
提供不真实或不准确信息所带来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誉信息服务中心定期、
定向从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采集信息。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员责任制,对企业信

 

誉信息应及时更新、加强管理,按时、规范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