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
总监办有关环保的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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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领导小组组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麦 喀
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的环保工作。
3)环保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和安排具体日常环保工作;驻地
办
各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各自的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自己主
管工作范围的环保工作。
4)组织和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
5)保证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实施对环保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励办法。
7)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环保检查,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
查结果予以落实。
8)向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汇报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