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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

总监办有关环保的文件精神。

2

)环保领导小组组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麦 喀

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的环保工作。

3)环保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和安排具体日常环保工作;驻地

各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各自的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自己主

管工作范围的环保工作。

4)组织和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

5)保证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6)组织实施对环保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励办法。

7)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环保检查,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检

查结果予以落实。

8)向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汇报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