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权威性强。政府监管部门的权力都是经国家授权,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所
以具有很强的权威性。
(2
)政府监管模式的缺点
尽管政府监管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弥补行业自律的缺陷,但是,政府存在的缺点
有:① 信息不对称。政府作为监管部门,与行业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信息不对称。②监管的滞
后性,造成了政府监管的低效率。③监管缺乏灵活性和适应性。
2.
行业自律模式分析
(1
)自律模式的优点
①较高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行业实行自律,能较好的发挥注册会计师职业组织的专业
知识优势,可以迅速的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②较好的指导作用。注册会计师职业
组织代表整个行业的共同意志,针对经济的发展制定行业相应的执业准则,其所制定的
准则能较好的为注册会计师所理解和贯彻,也较容易监控准则的执行情况,可以观测到
准则是否存在不足,并及时纠正。
(2
)自律模式的缺点
①监管独立性的不足。注册会计师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给自己制定准则,自己监督自
“
”
己遵守准则的情况,代表着自身行业的利益,它所说的 保护社会公众利益 很难让人信
“ ”
服。②利益冲突。注册会计师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客户的多少,说 不 可能回到这客户的
流失。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的思考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现状
中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现状可概括为:(1)法规体系正在建立,但尚未完善。(2)
人员素质有所提高,但难担大任。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中执业人数偏少、年龄老化严重的
问题已十分突出。(3)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但力度不够。(4)疑惑事件屡次发生,但责任不明,
真正追究责任后依法处理的更少,而且还有许多的不公正问题没有追究。 (5)体制改革趋
势已成。即通过财政部关文件给个机关做了相应规定。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模式的改进的思考
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现状和我国注册会计行业监管模式,我认为我国应
采取:政府主导下的独立监管模式,即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的最佳选择。我国目
前正逐渐形成了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监管模式,而结合我国目前的具体国
情以及国际惯例,我认为我国应该采取政府主导下的独立监管模式,理由如下:
首先,政府主导下的独立监管模式可以发挥政府监管模式和自律监管模式的优点,
而避免二者的缺点。
其次,与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相适应,与我国注册快计师行业的发展阶段相适
应。我国的各项政治经济制度都处在完善发展时期,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不规范,中介
市场秩序混乱,这就需要政府的强力介入,可以说政府主导下的独立监管模式是目前我
国形势下的最佳选择。
再次,政府主导下的独立监管模式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最后,政府主导下的独立监管模式的运行条件我国都将逐渐具备:①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的优化;②规范政府行为,明确职责权限;③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提高行业道德水
平;④加快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法规体系。
三、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行业监管与行业自律并不冲突对立,两者皆具备优缺点将
政府的力量与行业自律有机结合起来,而结合本文的介绍,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国际注
册会计师发展的趋势,结合我国注册会计师所处阶段的情况分析,我认为我国注册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