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三方面的要求。
(1)

、是要持有会计证,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从事会

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者才能上岗,这既是对用人单位的要
求,也是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因为用人单位一般难以对拟聘用的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进行考核;同时,对已经持证的人员来说,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他们的工作权
利。而对希望从事会计工作但尚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来说,这项规定为他们确立了努力的方
向。
(2)、是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

条规定: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这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至于如何考核和确
认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从目前来说,主要是通过设置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来进行的。
(3)

、是要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业务培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 会计人员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这是因为,受我国会计学历教育规模的限制 ,
目前会计人员中具备规定学历的比例还不高,要使会计人员具备必要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
进行在职培训是重要途径之一。此外,即使是具备了规定学历的,也还有知识更新的问题,
有适应法律的、经济的、政治的或者是技术上新的要求的问题,这些只有通过在职培训才
能解决。一般说来,会计人员大多是认识到这一点的,在这个问题上,需要强调的是单位

的支持。对此,《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还作了进一步有针对性的规定: 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

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这是对会计人员的关心
和爱护,也是与各单位的根本利益一致的。

会计判断及其对会计人员的要求

传统会计主要是对企业过去及现在的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会计结果是作为明确责
任、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它受到企业内部和外部利益关系人的高度重视,并按会计准则
的要求对外报告。

一般而言,这些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往往有实际凭证做为根据,有很强的可验证性,
会计处理结果是确定的,表现为会计结果与经营活动一致。当然,会计处理过程中允许做
出必要的判断和估计,但这种需要判断和估计的交易和事项并不多。

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企业面临的风险逐步增加,会计信息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
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等)越来越关注企业未来发展前景,要求会计人员提供与未来信息相
关的数据资料,促使会计职能进一步向前发展。在基本职能(核算、监督)之外向事前预
测、决策方向延伸,因而对会计人员的判断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1、会计判断存在的原因

会计判断的存在是由经济活动自身模糊性、未来结果不确定性决定的,会计自身理论和技
术上的缺陷亦是会计判断存在的原因。

(1).某些会计交易和事项是模糊的,结果是不确定的。会计职能向将来预测、决策延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