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
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备注:为便于更多的境外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
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扩大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影响,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在欧洲地区设立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考场。
报名条件及免试条
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报名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专
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
上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
1 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专业阶段考
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1 年度)》,并向报考地省级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地方
考办审核无误后,报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
考办)审核批准,方可免试。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综
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二)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专业阶段
考试合格证书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 5
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