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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时间为:自 2012 年 8 月 20 日起至 8 月 24 日止。
  

申请人按本通知第三条规定和要求准备有关书面资料,申请人所在单位对 申请表 和

有关材料审核同意后盖章。市属单位的造价员从业登记申报资料上报市造价管理机构,省
属单位造价员从业登记申报资料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市工程造价管理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后,将从业登记汇总表

(附件 2)与申报资料(1 份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等),于 8 月 31 日前报送浙江省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公布从业登记合格人员名单,并核

发造价员从业专用章。

  详细情况请直接咨询属地造价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