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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

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六部委《中

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 号)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

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

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

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

内容: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投资估算、项目后评价报告

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

制和审核;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

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施工合同价款的变更及索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