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气维修人员的巡检项目: 5.5kw以上所有电机电压、电
流、温升、振动、声音以及直流机换相器和绕线机滑环的
火花情况和碳刷磨损情况。
3、职能部门巡检项目:每月设备部、动力部对各部门使用的
高压电机、 55kw 以上的低压电机进行巡检考核,查找隐
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第十条、电机巡检处理程序:
1、岗位处理:岗位如果在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电工
班和相关部门领导,紧急情况下应立即采取急停措施,防
止事态扩大并做好详细的文字记录。
2、电气维修处理:电修人员如果在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
通知段长和部门领导,能立即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因特
殊情况不能马上解决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填写隐患报告报送职能部门,要求
岗位记录有详细的文字记录。
3、设备部、动力部在巡检中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如果处理
不了,上报公司领导并做好记录,同时拟定处理方案。
第三章 电机修理管理
第十一条、已经确认烧毁的电机要及时送交物资管理部门,动力
部负责编制修复计划。
第十二条、对高压电机、大功率低压电机、直流电机等确认厂内
不能维修的电动机,由动力部提出外委修理单,经公司
主管领导同意后由物资采购部门负责联系外委修理,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