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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5 年数据为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28 日的数据,下表同。
 

各类电梯事故数据表

 

 

乘客电梯(起)

载货电梯(起)

杂物电梯(起)

自动扶梯(起)

2002 年

25

22

5

2

2003 年

24

23

2

4

2004 年

7

14

1

0

2005 年

17

10

5

3

 

    尽管就近年电梯事故发生几率而言,上述事故并无普遍意义,而且通过有效的安全监
察,在电梯保有量增幅连年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万台电梯事故率稳步下降,已由 2002 年
的 1.56 起/万台,下降到 2003 年的 1.25 起/万台,2004 年甚至下降到 0.42 起/万台。固然从
事故发生一定程度上的必然性与多年电梯事故的规律来看,2004 年电梯事故的下降幅度
有一定偶然性,2005 年电梯事故也确实有所反弹,但按统计学的回归理论公式计算,今
年的电梯事故率应不会超过 0.65 起/

 

万台,电梯事故率总体仍呈下降趋势。

    当然,这种分析及其数学结果,绝不能让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丝毫的麻痹与懈怠,
因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媒体和百姓的关注,既说明
人们伴随生活水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普遍增强,也充分说明我们工作职责之重要。这恰
恰是在敦促和激励我们,要通过制度化的有效工作和长期不懈的努力,不断提高中国电
梯的安全水平,保证电梯运行的长治久安。
     二、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
前面张纲局长的报告中已经介绍,中国政府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是以 5 个层级的
法规文件构架的法规标准体系,通过落实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两大制度来实现的,具体
到中国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亦不例外。下面我概括介绍一下该法规标准体系中与电梯安全

  

管理相关的法规文件:
    ??法律:目前专项的上位法律《特种设备安全法》仍属争取制定的法律,但关联性较强
的行政法却有多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

法规:上位行政法规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 91 条的《条例》中,直接涉及电梯行
业的条款有 61 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需要严格执行的条款有 30 条。这些条款主要明确
了各个环节的责任承担者,规定了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的制度,确定了相关单位应当履

 

行的义务,以及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规章:上位行政规章为《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
电梯等机电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求与程序等。由于其颁布于《条例》之前,

 

目前正拟修订。
    ??

规范:按照《条例》规定,主要是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

) 为形式的技术

法规。目前与电梯业直接相关并需要执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共有 36

 

项,主要包括:

    1.《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
    2.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

    3.《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及其配套的 28

 

项型式试验细则(报批中,已经试行);

    4.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