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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收到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和设备认质、认价核定书面要求后,监理(项目部)
及时确认质量标准要求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方法,及时进行价格招标或询价,根据其询

 

价结果,对其进行核价:确定价格、品牌、材质、参数等。
  (3)在变更某项材料、设备时,通过市场调研和经济指标分析,可能引起的造价增

 

加或减少时,应对其进行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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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收量

  对现场土石方工程、隐蔽工程、签证中不能按图计量部分,及其他需要现场收量确定
工程量的项目,进行现场测量收方。在收到施工单位整理后的收方成果文件,及时完成收
方成果审核和资料整理工作,如有整改要求,及时要求其整改后重新收量。因单项签证涉
及造价金额预期超过合同总价 1%时,及时提出造价分析报告并报审,根据报审最终意见

 

在签证单上签署明确核价意见。
  5、技术、设计变更审核:因单项技术、设计变更引起造价上调预期超过 20 万元的,提

 

出造价变更分析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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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

  (1)拟定引发索赔的控制点,如工期延误等,全程实施监控和预警,如发现符合合
同索赔条件的情况出现,及时通知监理(项目部),并拟定索赔方案意见,报领导审批

 

同意后,正式提出索赔。
  (2)拟定施工方可能提出索赔的问题,如为我方可以预期的因素(譬如重大设计变
更等,但不包括进度款到帐时间等我方不能预测的因素),全程实施监控和预警,如发
现可能出现施工方索赔的情况,及时通知监理(项目部),并收集反索赔资料,拟定反
索赔预案,施工单位正式提出索赔后,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及时处理索赔事宜,并将过

 

程和结果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结算审核阶段
  工程完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资料的审核,提交:工程结算总价及其明细结

 

算报告、各分项工程结算书、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及分析评估报告等专业审核结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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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资料的审查

  (1)首先在工程计划竣工工期两个月之前,下发经审定《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和
资料质量要求》到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完整的报送结算资料,并明示时间

 

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后,按规定对资料的完整
性进行审查。完成对结算资料的审查后,提出审核整改意见,或接受资料开始办理结算。

 

但过程中施工单位因任何理由单方提出增加资料的要求将不被接受。
  2

 

、竣工结算的审查

  (1)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在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审查后,按合同的规定时限完成对

 

竣工结算的审查。
  (2)审核方法为全面审核法,包括所有实物工程量的审核,材料单价的审核等,审

 

核依据严格按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项目后评价
  在竣工结算完成后,对比分析工程结算价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目标成本的偏差,
进行偏差分析,并对造价指标和实物工程量指标进行分析,出具分析报告书,总结项目

 

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