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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实习员工。

第三条  公司所有实习员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毕业实习:指学生在临毕业前的一个学期,经公司招聘流程筛选录用到公司进行的实

习;

2.长期实习:指学生尚未到毕业实习,但经公司招聘流程筛选录用,可到公司进行三个

月以上的实习;

3.短期实习:指学生利用寒暑假期或其它时间,以学习或实践为目的,到公司进行的短

期实习;

 

第二章 实习录用管理

第四条  毕业实习与长期实习员工的录用标准参照试用员工的录用标准;

第五条  实习员工录用流程:按一般员工的录用流程操作;

 

第三章 实习管理

第六条  实习员工到公司实习需提交一寸彩照 2 张,身份证复印件 1 份,学校推荐信或就业推荐

表。

第七条  在实习期间,实习员工填写《实习登记表》,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间公司要加强对实习

员工的保密教育,防止公司内部信息、资料外泄;实习员工入司的一周内接受新员工培
训。

第八条  实习员工在实习期间必须与正式员工一样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实习员工若需要公司出具实习鉴定等相关证明,实习员工必须在实习即将结束时出具学

校要求的实习鉴定表等资料,并如实填写基本资料和实习内容,提交部门负责人填写实
习评定后,填写《盖章审批单》进行相应审批后盖章。

第十条  实习期间实习员工发现自己更适合其他岗位要求,可向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提交转

岗申请,由行政人事部安排面谈,面谈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审核通过者安
排到新岗位,审核不通过者继续在本岗位实习;

  

第四章 实习期间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