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办理客户所提供的材料、物品,清点签字手续。要求必须当
着客户面检验共同填写客户提供的物品材料登记表。标明其质
量、数量、品牌、有无损坏,逐一登记填写现场记录单,双方签
字并交公司。凡不遵守此规定造成物品短缺或丢失者,除按价
赔偿外,公司将对其进行罚款。
7、 工人对施工进程中的不清楚问题应及时告知监理,由监理协
助解决,不 能自作主张。因自作主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工
长负全部责任。
8、 工长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要财物以及与客户发生非
公司行为的任何经济来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工长负全部
责任。
9、 工长不允许从事与所施工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材料等业务
的中间人进行往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工长负全责。
10、 工长应协助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变更单,并做好各项工程验
收工作。配合公司监理收取工程二期款、增项款、尾款的结算工
作。
11、工长应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向客户透露公司内部管理情况,
以及工程款的提成分配方法。凡有损公司形象及信誉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