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央机关及
所属事业单位所在地在已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
辖区,而聘用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其所发生
的人事争议由上述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
“
会管辖。 及第三条: 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在
地在除朝阳区、海淀区、顺义区以外的其他区县的,其
所发生的人事争议暂由北京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管
”
辖。 确定管辖。
【
无忧劳动法
提醒您企业操作指南】
单 位是 否 需要 支 付相 应 的工 资 和社 会 保险 赔 偿,
可想找律师进行咨询,该案涉及到诉讼时效,管辖等
诸多问题,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单位完全可以避免
不必要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