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金,

      

定金收费

元,

       

金额大写

;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3,工程进度过半时,

  

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 %(含定金),

      

金额

,

      

金额大写

;

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作为
结算凭证.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
需要的工程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甲方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
拆除" 的部分,在乙方的配合下,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
有关部门的同意;

4,当甲方发现监理人员未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
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监理人员,直接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
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
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
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应的咨
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装饰工程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
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议.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

 

向设计人提出建议 ; 如果

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

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
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
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得
到乙方复工令后才能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