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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房屋施工建设中最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部

门的人员在各个岗位上应负的责任必须明确,做到责任到位。这是房屋建设施工安全进行的
保障之一,是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活动纲领。施工现场的一切活动都应该在安全管理制
度的制约下进行。使工程每一个部分,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监督,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事
故的主要责任。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现场各级负责施工安全的

人员,在完成施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工程施工安全负责;

2)对自己业务范围内及相关的

安全施工负责;

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应该在自己本职范围内保证施工安全。 

  总之,监理工程师应该把检查制度作为安全监理责任的重要环节,检查安全制度是否
建立,是否完善,是否有效地运行,现场的所有施工活动是否都在安全管理的控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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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设备设施。监理工程师应该检查进入现场的一切安全设备和设施是否处于正常

运行的状态。对这些设备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质量合格安全,而且符合本房屋建设的
安全需求。确保一切设备和配件都是在检查合格后才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国家明令禁止或者
淘汰的、经验未达到本工程安全标准的、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
置的器械,必须责令现场进行停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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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查安全知识。监理工程师应该通过检验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在现场进行随机的抽查提问,或通过观察现状人员的施工操作,判断施工人员是否具备必
要的安全施工知识。对没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对
特殊工种未领取上岗证的不得上岗。总之,就是要对房屋建设工程的所有现场参与人员进行
抽查排查,确保各个单位的人员都具备良好的施工安全知识,从主观上保证施工安全。因为,
目前我国房屋建设施工人员大都是农民工,他们受教育程度有限,加上某些施工单位为节
省资金,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就业安全培训,导致许多房屋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技术,没有
安全意识,同时也不具备科学的施工技术,这无疑是对房屋现场的施工安全带来了巨大的
隐患。因此,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检查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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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检查安全隐患。大量的安全事故调查表明,几乎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都是由于严

重的安全隐患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爆发的,所谓

“蝼蚁可以毁堤”。这些事故隐患具有易发、多

发、反复发生的特点,在房屋建设中很难彻底地清除,因此需要监理人员进行持续的、长期
的、全面的检查,注意施工中事故隐患的多发点,跟踪控制,这样才可以把安全隐患降低到
最低限度。发现问题立刻让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比如要注意现场防火。对没有消防制度、措施和器材,或者灭火器材放置不合理,不能满足
灭火要求,或者易燃易爆物品没有专门的管理措施,没有禁止烟火的标志等,必须当即责
令现场施工负责人妥善处理。比如对落地式外脚手架安全的检查。对脚手架没有施工方案的、
脚手架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又未经相关部门检查批准安装的、脚手架高度在

7 米以上,架体

与房屋建筑结构未按规定拉结或者拉结不稳的等这些现象,要及时地发现及时地处理,防
患于未然。

 

  

2.2 分包到位,实行动态管理 

  目前,在房屋建设中,对工程进行分包是常用的形式,因此对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
而言,必须对各分包部分进行有效的监管,才能保证工程整体的安全施工。所以监理单位和
监理工程师应该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的授权下,妥善地正确地处理好分包后的
监理工作,防止分包项目安全监理的缺位。要及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总承包单
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在实施安全监理时,必须督促总承包商严格履行
实施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各项安全生产承诺,防止施工单位以包代管,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监
理的缺位。同时,要按分包合同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理。

 

  监理工程师在管理上,应该实行动态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时刻关注工程的进展,对各
工程部分的建设进行跟踪检查,工程做到哪里监理就到哪里,只能提前不能滞后。同时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