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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监理的实施的原则
1.2.1 监理资料整理应真实完整

监理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监理资料,做好监理文

件资料管理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整理保
存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特别是自己在现场独立采集的工程监理
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完整、分类有序。包括:有关合同、监理规划、监理
实施原则、各类报告报表、计划、监理联系单、会议记录、来往函件、监理日记、监理
月报、监理工作总结、验收资料、变更资料等等。
1.2.2 理顺关系,正确行使监理功能

监理方与承包商的关系既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同时也是合作关系。建筑产

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服从监理方,一切施工资料
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都必须报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进度和投资的控
制都是通过承包商的工作来实现的,要使监理工程师下达的指令都能让承包商
不知不扣地坚决执行。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应强调各方利益的一致性和建设
工程总目标;应鼓励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实施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
向他们汇报,以寻找对目标控制的干扰。双方了解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
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1.2.3 了解、熟悉工程隐蔽验收的程序,正确履行监理职责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

工程的隐蔽程序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报验申请——监理检查验收——验

收合格

——同意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通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现场检查或随机巡检或不检查。其中前五项为工程隐蔽的基本程序,第六项为法
定程序,第七项由监督人员根据隐蔽部位的重要性、施工质量情况,采用现场检
查或随机巡查等方式,检查人员施工质量,并视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监督
抽查的同时要要抽查监理的旁站记录。所以,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除了要按
照基本程序,完成隐蔽前的质量检查外,还要监督施工单位完成法定程序的工
作,同时做好各个程序监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