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12 年。
2、1999 年 4 月 7 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 1984 年(含)
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15 年或取
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
17 年。
3、1970 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
计满
15 年;或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
20 年。
4、1970 年底以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
计满
20 年;或取得非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
25 年。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
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