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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型号、规

格、整定值等参数。

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电缆型号

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号或继保要求。

(3)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可选用标准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进行修改时,应绘制修改部分

并说明修改内容。

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箱(柜)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
应有盘(柜)外部电缆连线图、标明连线编号、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等。
(4) 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
图中应注明母线型号、规格;变压器及柴油发电机组型号、规格、电压等级;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

电工仪表( 包括计量仪表)等型号、规格、整定值等参数;

图下方表格标注自上而下依次为: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Kc 和 CosΦ 参数、计

算电流、 导线或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 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
等相应栏目);

(5) 平、剖面图
按比例绘制变压器、发电机、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母线槽、电缆桥架、支架、地沟等平、剖面布

置,标注层高、标高、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示标准图编号、页次。

  标示进出线回路编号、外引控制电缆编号、敷设安装方法。
(6) 照明及接地图
应绘制照明和接地装置平面图,并标明设备及材料的规格,接地装置敷设方式和要求,标明所涉及的

标准图和安装图的编号、页次。

(7) 相应图纸说明
  图中表达不清楚需要说明的内容,可附在图中。
3.5 低压配电干线系统图
以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配出线开始,宜至第三级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标注配电

箱位置编号、回路编号,接地干线规格。

3.6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控制原理图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示箱编号,进线回路编号;标示各元器件型号、规格(包括整定参数);配

出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供电回路宜标
明用电设备名称; 配电箱应标注总负荷计算数据 Pe (或 Pjs)、Ijs、Kc、CosΦ 等参数。终端配电箱应标注分路负
荷计算数据 Pe (或 Pjs)、Ijs。

3.7 配电平面图及照明平面图
(1)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

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绘制线路平面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示回路编号。

(2) 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

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及分支线回路编号等,必要时应注明敷设方式;凡需二次装修部
位,其照明随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上应相应标示预留的配电箱位置。

(3) 图中表达不清楚需要说明的内容,可附在图中。
(4) 各平面图的图号排列宜从最底层开始,到建(构)筑物的最顶层终止。
3.8 详图
(1) 控制室大样图
绘制有特殊要求的控制室平面布置图、盘外部接线图、标明连线编号、走向、敷设方式等。(在图面表达完

整、 清晰的条件下,可绘在对应的配电或照明平面图中)。

(2) 竖井大样图
大样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示竖井名称、设备等平面布置,标明设备编号、安装方

式、定位尺寸等,图纸应有比例。

3.9 防雷及安全接地图
(1) 防雷布置平面
绘制建(构)筑物屋顶平面,应有主要轴线号、尺寸、标高、标示避雷针、避雷带、引下线位置。注明材料型

号规格、所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

(2) 接地布置平面

① 绘制接地平面图,绘制引下线、接地线、接地极、测试点、断接卡等的平面位置,标明材料型号、规格、

相对尺寸等及涉及的标准图编号、页次,当利用自然接地装置时,宜按结构条件图绘制。

② 除防雷接地外的其他工作或安全接地的做法(如:电源接地,直流接地,总等电位及局部等电位联结

等) ,如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应在接地平面图或设计说明中叙述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