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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万千瓦,主要本地区消纳;吉林风电基地 2015 年风电超过 700 万千瓦,主要分布在四
平、松原、白城、通榆

4 个风电场群,在本省及东北电网消纳;蒙东风电基地 2015 年规划装

机超过

700 万千瓦,除本地区消纳外,主要在东北负荷中心消纳;蒙西风电基地 2015 年规

划装机超过

1000 万千瓦,除本地区消纳外,还送至华北、华中、华东负荷中心消纳。

 

 报告认为,太阳能光伏发电应按照

“大规模集中开发、中高压输送”与“分散开发、低电压就

地消纳

”并举的思路发展。 

目前,我国太阳能资源的分布按接收太阳总辐射能的大小可分为四类地区,蒙古西部、青海
中部、西藏西南部是直接辐射资源最丰富地区。

 

在甘肃敦煌、青海柴达木盆地和西藏拉萨(或阿里)等地区建设大型并网型太阳能光伏电站
项目;重点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地区开展城市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发挥太阳能
光伏发电适宜分散供电的优势,在西藏、青海、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云南等偏远地区推
广使用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建设小型光伏电站,解决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

 

此外,我国还有相当于年产出

8.99 亿吨标准煤的生物质原料资源、4626 亿吨标准煤的地热

可采储量,地热能发电开发潜力约为

582 万千瓦。

 

中电联指出,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间歇性、波动性特点,发电上网电价较高、经济性
较差,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带来影响,因此对其发展规划应有更高要求。

 

报告提出,更新的方案应遵循经济性原则,即要在新能源发电中长期总量目标的指导下,
深入研究风能、太阳能等不同新能源发电形式的技术经济特性,以全系统成本最低为原则,
全面优化新能源发电结构比重和区域布局。

 

    新能源发展战略的重心可以向促进技术提升更多倾斜。对于新能源事业必须扶持,扶持的
方向、力度和时间,最终会体现在新能源的经济性。而决定新能源经济性的关键,是市场大
小、技术高低、补贴金额和补贴时间四个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变化。前两者关乎成本,变
化趋向无限,后两者关乎补贴,变化有限。在前两者中,市场空间趋向无限是被动的,技术
提升趋向无限是主动的。技术的变化受后两者影响,后两者力度大,技术的提升变化就应该
大,技术一提高,成本就降低,市场就扩大。简单地说,这是一个

“补市场”还是“补技术”

的择优问题。短时间内,通过加大对电站建设和电价的补贴来扩大市场需求是必要的,但那
只能为新能源企业提供生存的空间。能够真正为新能源创造发展空间的,一定是依靠技术水
平的提升。总结我国的工业发展过程,总体看是重

“量”较多,重“质”不够,从而缺少“中国

创造

”。建议新能源发展战略中,扶持政策的重心应更多向促进新能源技术提升方面倾斜,

国家可以跨部门地制定一系列促进新能源技术持续提高的政策,组织攻关。在这方面,新中
国成立以来的重大科技发展的成果经验,值得参考借鉴。

 

合理规划,通过市场手段扶持重点企业。要有世界领先的新能源发展,必须要有一个在技术
水平、市场占有率达到世界级的新能源企业群。中国的风电、光伏发电业具备这样的基础条件。
当前的行业整合,是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更是产业再上台阶的难得机会。当企
业萌发并购、扩张冲动时,他们会强烈地感受到行业内从技术到资本市场的不成熟,发展资
金的严重短缺,会担心未来扶持政策的力度和持续性,担心目前新能源技术的生命周期等。
许多问题,需要在国家层面加以研究、制定,帮助解决。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过程中,国
家扮演的角色应当是从政策、市场、技术、资金、布局规划和舆论宣传等方面,努力构造适合
企业发展的环境和土壤。据此,国家是

“巡边员”不是“裁判员”,前段时间,个别部门、地方

仅采用行政手段组织企业整合,未必能够取得理想效果。我们高兴地看到,

2011 年 9 月,

工信部编制了《太阳能光伏产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对过去、未来详尽分析,明

确提出

“集中支持骨干光伏企业做强做大”。当前,中国的风电、光伏企业家们在认识层面上

已经有了难得的整合机会的正确判断,在行动层面上已经表现出强大的冲动。只要国家在政
策层面给予更多的支持,通过本次行业整合,一个更为强大的中国风电、光伏发电企业群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