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单编制完成后,须送使用部门审核确认,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专工签字后,
方可正式印制。
5、邀请供应商
按照询价单确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邀请方式,邀请相关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可采用
以下
2 种方法:
① 在媒体刊登报价邀请函,广泛邀请有兴趣参与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② 在合格供应商信息库中采取随机方式公开选择三家以上符合询价条件的供应商,以
送发书面邀请函的办法邀请其前来报价的一种方式。
6、进行资格预审
对有兴趣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主要是对其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
审查,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等。如从合格供应商信息库中邀请,可不需进行资
格预审。
7、发出询价书
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发出询价书。
8、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主要负责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按照询价单的规定进行独立评价。询价小组一般
由物资采购部门代表、使用部门代表、技术专工,法律事务、财务部门等方面人员组成。
二、询价及评价阶段
1、公开报价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物资采购部门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要求为密封报送,
一般不应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报价文件提交后,供应商不得对报价文件进行修改。
物资采购部门应指定专人(二人以上)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报价文件,并妥善保管,
严格保密。对在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价应拒绝接收。
物资采购部门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进行公开报价 ,
在此之前价格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