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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账价值的确认;而再确认则是固定资产取得后对后续支出、重估价等的确认问题。这里所
说的固定资产计价,只是指对固定资产初始价值的确认。固定资产原则上应以原值计价,即
以取得固定资产并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作为
固定资产入账的依据。我们说固定资产价值确认发生了变化主要体现在取得固定资产投资方
面。在旧准则中,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的原值,要求按照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确认的
价值计算。但新准则对此的规定则是,如果有公允价的,按公允价值入账,只有在没有公允
价的情况下,才能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4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方法发生了变化

   在新准则里面,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变大了。 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由于磨损和损
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的补偿。固定资产磨损和损耗包括固定资产的实物损耗、
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旧准则规定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
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根据
旧准则的这一规定,不用的机器设备是不提折旧的。但新准则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或不用,
均提折旧。此外,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的寿命及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但新准则
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

5 固定资产的核算发生了变化

新准则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1 旧准则对弃置费用未充分考虑

但新准则对某些行业的固定资产预设了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
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
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旧准则原来对这一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账务处
理为:借记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新准则在考虑弃置费用的前提下对这一

类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财务处理为:借记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预计负债---预

计弃置费用

”科目。要特别强调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只有电厂

等特殊企业才能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并计入负债。
5.2 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变化

旧准则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在批准转销前通常是计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

”科目,批准转销后则从该科目转入“营业处收入”科目。按新准则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

作为前期差错记入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旧准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

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
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
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
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企业在盘盈固定资产时,首先应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
旧和固定资产净值。根据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

“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将两者的

差额贷记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其次再计算应纳的所得税费用,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

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接着补提盈余公积,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贷记

“盈余公积”。最后调整利润分配,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利润分配——未分

配利润

”。 举个例子:某企业于 2007 年 7 月 8 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

6 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 100,000 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