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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

1998 年至今,基于经济的快速增长,对城市和农村电网改造的大规模资金投入,电

网企业的固定资产规模在短时间内成倍增长,有的甚至增长四到五倍,在建设投资过程中
也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夸大社会效益,忽视经济效益

 

  作为一个企业,投资的出发点是获利,在对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首先应当是衡量
此项目是否盈利,是否能为企业产生经营效益,而电网企业在近几年的投资中,往往过分
夸大社会效益,忽视经济效益。如

1999 年以来进行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某些低压改造项

目投入几十万元,而用户的年用电量不过几十度,折合人民币不足

30 元,投入和产出差距

如此巨大,而国家在农村电网改造中只注入

20%的资本金,其余为银行贷款,电力企业在

电网改造后还要承担还本付息的任务,而电价同时又受到国家管制,导致电力企业在根据
国家政策导向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以付出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经济效益作为代价。

 

  (二)在建设投资前期管理中,注重电网规划,忽视投资回收分析

 

  前几年,由于电力需求紧张,电力企业备受关注。为了企业自身发展,加之经济发展的
推动和地方政府的要求,电力企业对电网规划工作非常重视,经常与政府部门共同举办城
市和农村电网规划研讨会,电网规划的重点立足于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是根据政府
对经济的统一规划进行安排,少有考虑投资回收的内容。

 

  正象一份电网企业的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讲的,报告第一部分为所在地经济概况
第二部分为电网运行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部分为输变电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第四
部分为建设规模及方案,第五部分为投资估算,第六部分是效益分析。在整个报告中,效益
分析所占的篇幅和比重不到二十分之一,而且只有售电量增加、电费收入增加等有限数据,
没有任何对投资回收的分析。即使完工后的工程分析,也仅限于工程造价的分析,鲜有投资
回收期的内容。

 

  可以看出,电网企业在进行建设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并没有把自己放在一个
企业的角度去考虑效益的问题,而是更多注重社会职能。但是,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
电网企业的性质已经不容质疑,而且除少量技术改造工程外,电网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几
乎都来自于金融机构贷款。一方面无视效益分析,盲目投资,一方面承担还本付息的任务,
无形中增加了电网企业的经营风险,也暴露出对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不到位。

 

  (三)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过程中,建设主体和使用主体脱节

 

  电力企业一直采用自上而下垂直的管理模式,对于电压等级较高的工程项目,由上级
管理部门进行核算,如

220KV 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就由省一级电力公司核算 ,

110KV 工程由分公司负责核算,10KV 等低压工程一般由支公司负责核算,但是由于工程
项目所产生的征地费、青苗赔偿费、前期费等支出必须由当地电力公司进行操作,导致一个
工程项目由多个会计主体在核算,造成的后果是工程核算不完整,资料和信息不对称,竣
工决算编制滞后。

 

  由于中间环节过多,设计批复、可研批复过程中难免出现沟通问题,导致设计变更增加。
几乎有

80%的工程项目都有设计变更,变更引起概算不准确,投资计划不足,造成工程超

预算列支。对于在企业内部实施预算管理的电网企业来说,资金无法核销,造成会计信息不
真实、不完整。

 

  (四)工程物资管理不规范,浪费严重

 

  省级电力公司出于集约化管理,减少中间环节、节约采购成本的需要,对于

110KV 及

以上输变电工程和大宗物资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但是由于采购委托有独立法人的物资公司
而合同签订却需各分支机构与供货商直接签订,而且由于物资的使用者不掌握主动权,导
致售后服务跟不上,加之中间申报采购环节过多,周期过长,浪费严重。

 

  (五)重立项,轻管理,投资建设后续问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