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中提出了发展农村水电的方针,指出:
“凡是能够发电的水利建设,应当尽可能同时进
行小型水电建设,结合国家大中型的电力工程建设,逐步增加农村用电
”;在 1958 年提出
了以点带面,不断发展的方式,即在农村水电资源丰富的省份,倡议在
5 个县和 100 个社
开展农村初级电气化建设。这期间农村水电发展的政策措施环境处于摸索起步阶段,所制定
的政策措施比较宏观和原则,但对农村水电的发展作用十分明显。此间农村水电年均新增装
机
3.6 万千瓦,大大超过了 1956 年前年均新增装机规模。需要指出的是,1958 年开始的
“大
跃进
”忽视当时的生产、技术和材料条件,大力举办农村水电,使农村水电呈现超常规的畸
形发展,
1958 年发展速度甚至达到了 285%。
2、20 世纪 60 年代
在不断的实践、探索和创新下,农村水电发展的政策措施环境内容日趋丰富,主要有:
1、强
化了农村水电管理机构。
1963 年,中央批准在原水利电力部设立农村电气化局,进一步加
强了全国农村水电管理力量;
2、及时纠正了
“大跃进”对农村水电的影响;3、1963 年,部分
地方开始实行
“以电养电”政策,即国家投资部分所得利润继续用于农村水电建设。4、1969
年国家农村水电建设实行
“小型为主、地方群众自办为主、设备地方自制为主”,国家在资金
与主要原材料上给予补助。良好的政策措施环境促使农村水电发展年新增装机规模越来越大。
除
1961 年因大跃进时期产生大量报废电站而出现负增长外,农村水电年新增装机规模基本
上是逐年增加,由
5.1 万千瓦持续增加到 51 万千瓦,平均年增装机 5.8 万千瓦,是 1950 年
代的近
4 倍。
3、20 世纪 70 年代
这期间,除沿用
60 年代的政策措施外,国家根据当时农村对电的迫切需求,为农村水电发
展制定了不少新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1、实行由实践总结而来的、具有市场经济意识的
“谁
建、谁管、谁有、谁受益
”政策(后发展为“自建、自管、自用”方针);2、国家加大资金补助额
度。对单机
500W 以下的电站平均每千瓦补助 150~200 元,相当于电站总投资的 20%;对
单机
500W 以上电站补助电站总投资的 40%~60%,设备列入计划供应;3、保护小水电电
量上网,要求大电网积极支持农村水电站上网,农村水电站并网后所有权不变,大电网收
购小水电的电价不以盈利为目的。政策措施环境的发展,大大激发了地方、集体和群众举办
农村水电的积极性,提高了地方、农村办电的能力,使农村水电得到了空前发展。农村水电
年新增装机规模由
1970 年的 17 万千瓦持续增加到 1979 年的 106 万千瓦,年均增加装机 56
万千瓦,取得了历史的新突破。同时,农村水电总装机达到
633 万千瓦,相当于 20 世纪 50
年代末全国电力总装机。
4、20 世纪 80 年代
这一时期,国家针对农村水电发展的实际情况,在继续执行以往行之有效的
“自建、自管、自
用
”方针、“以电养电”政策等外,国务院批准水利部通过发展农村水电建设 100 个中国式农
村电气化试点县,从
1985 年起,国家每年补助资金 1 亿元支持农村水电建设;在税收方面,
对缴纳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减征的照顾;对农村水电实行低息贷款,还贷期可
延长到
10 年;农村水电供电的县,实行
“发、供、用”统一的管理模式;1989 年起,开始对
农村水电建设实行专项贷款,初期贷款规模为
2 亿元以上。良好的政策措施环境加快了农村
水电的发展速度。农村水电年增装机由
42 万千瓦持续增加到 96 万千瓦,年均新增装机 66.5
万千瓦,装机总容量达到
1236 万千瓦,相当于全国 1960 年代初电力总装机。
5、20 世纪 90 年代
1990 年至 1998 年期间,国家对农村水电继续实行
“自建、自管、自用”方针、农村水电初级电
气化县的建设实行投资补助和
“以电养电”等政策;继续对农村水电提供专项贷款,贷款额
度逐年增加,最高达到
40 多亿元;自 1994 年起对农村水电增值税实行 6%政策,低于国家
17%的税率。这一时期是农村水电发展政策措施环境的最佳阶段,促使农村水电保持了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