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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责难或批评性的电话时,应委婉解说,并向其表示歉意或谢意,不可与发话人争辩。

 

电话交谈事项,应注意正确性,将事项完整地交待清楚,以增加对方认同,不可敷衍了事。

 

如遇需要查寻数据或另行联系之查催案件,应先估计可能耗用时间之长短,若查阅或查催
时间较长,最好不让对方久候,应改用另行回话之方式,并尽早回话。以电话索取书表时,
应即录案把握时效,尽快地寄达。

 

(七)挂电话前的礼貌

 

要结束电话交谈时,一般应当由打电话的一方提出,然后彼此客气地道别,应有明确的结
束语,说一声

“谢谢” “ 再见 ” ,再轻轻挂上电话,不可只管自己讲完就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