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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启氧气瓶阀时,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

压力表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完,必须保持不小于

0.2MP

的压力。

7) 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作业。

8) 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

10、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存放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并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

乙炔瓶应直立,防止倾斜,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存放。

2) 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不得滑、滚、碰撞,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3) 使用乙炔瓶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使用,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

40 度。

4) 乙炔瓶必须使用专用减压器,并连接可靠,不得漏气。

5) 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 0.05MP 的剩余压力。

6) 严禁铜 、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1、 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 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3) 安装减压器前,应吹除污物,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4) 减压器发生串流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瓶气阀,卸下进行维修。

12、 使用焊炬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的,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 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使用时发现漏气的,

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方可使用。

3) 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 焊嘴或割炬的气体通路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5) 焊嘴和割炬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停止作业,放入水中冷却。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 工作前应对吊车的主要部件及各个装置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
进行操作。
3、 对长时间停止使用或新装吊车,在使用前应时行试车,并认真检查,确认无
异常后方能使用。
4、 开车前,必须发出鸣报,起吊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作业
中突然断电,应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5、 操作者,必须面向吊车,并注意观察吊物,发现危急情况时,应马上发出避
让信号,并停止操作,紧急处理。
6、 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按键,不准将吊物停挂在空中。
7、 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原则,即:

1)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 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3) 斜拉物体不吊;

4) 重物上站人或浮团置物不吊;

5)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6)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